问题 | 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允许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需理由退货,但定制商品、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和报纸期刊除外。其他不宜退货的商品需在购买时确认。退货商品应完好,经营者应在收到退货后七日内退还商品价款,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拓展延伸 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 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无需提供理由即可要求商家接受退货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此外,部分特定商品,如食品、定制商品等,可能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维权途径包括:首先,与商家协商退货事宜,要求退还货款;其次,如商家拒绝退货,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最后,如果以上途径无效,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保留购物凭证,并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合法维权。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7天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部分商品,如定制品、食品等可能不适用此规定。消费者可通过与商家协商、投诉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保留购物凭证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维权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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