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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有什么补偿?
释义
    1、单位不可以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单位需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3、单位的这些做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有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用人单位长时间的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的,比如说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这种双倍的工资最多是不能够超过11个月。之后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相关内容: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1、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形劳动就无效: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
    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1、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
    (1)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2、单位若是要补签,最好是在一个月内补签。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单位不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依旧存在单位不愿意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不愿意为职员缴纳社保等,根据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依旧需要为职员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交社保怎么处理?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违约给劳动者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违约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赔偿补偿补偿金,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赔偿补偿金
    (1)经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9)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
    (11)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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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14: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