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方式有计划指导安置和货币安置。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多渠道做好安置工作 随调家属可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本人的实际,自主选择以下安置办法: (一)计划指导安置。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安置单位,对接收随调家属并与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每名1万元的标准,给予接收单位一次性安置补助。 (二)货币安置。对选择自谋职业的随调家属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基数为每人1.5万元,随军后工作至安置当年每满1年增加1000元,最高个人补贴不超过2.5万元。随调家属领取一次性就业补贴后,进入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 上述补助(补贴)标准为2006年全市指导线,各县(市)可按照不高于全市指导线的标准确定本地的补助(补贴)标准,已经高于本指导线的县(市)可维持不变,今后当全市指导线高于本地标准时再按指导意见调整。市区的补助(补贴)标准,由市劳动保障局商市财政局后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