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不上班,用人单位也不给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或者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