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做事摔伤了如何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地做事摔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康复治疗费。标准为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7、伤残补助金。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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