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文化传媒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 |
| 释义 | 文化传媒公司注册的要求: 1、对投资者的要求,公司股东必须是有民事能力持有效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 3、有影视相关专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4、任何一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注册文化传媒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 2、法人代表、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原件; 3、公司注册地址; 4、公司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 6、股权分配明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编制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并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公司法》 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公司法》 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法》 第十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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