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如何应对处理 |
释义 | 面对肇事逃逸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发生不仅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扰乱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交通肇事逃逸案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摆在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一、交通事故没有车主信息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造成没有车主信息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确定肇事者和车辆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四条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 二、法律有关于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性规定吗 法律并没有做出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性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轻微剐蹭后逃逸的,警察什么时候会通知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就会通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三、倒车撞倒车谁的责任 倒车撞倒车的,通常都被判定是让倒车方负该事故的全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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