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继续责任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应满足三个条件: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若合同无法履行,则无法提起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 法律分析 一、继续履行属于什么责任? 属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二、什么条件可以提起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1、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继续履行属于违约责任,不属于民事责任。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存在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满足上面这三个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继续履行。若合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不能履行,则无法提起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 结语 综上所述,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它要求违约方在守约方请求下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继续履行义务。继续履行具有独立性,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并且需要满足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请求继续履行、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等条件。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无法提起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五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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