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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期限
释义
法律分析: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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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6: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