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
释义 | 公司转让股权不影响债权处理,公司财产承担债务。公司作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债务负责。《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 法律分析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清算与分配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债务应当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包括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计算债务金额、确认债权人身份等。其次,根据债务的性质和金额,可以选择采取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最后,根据清算结果,债务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优先偿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债权,然后再偿还普通债权。在整个清算与分配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债权债务。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论如下: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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