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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登记备案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什么叫无租赁备案证明
    无租赁备案证明是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开给租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无租赁备案证明是没有办理此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开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二、委托中介出租房屋费用
    出租方一般中介会让出半个月的中介费作为佣金,承租方一般中介会让出一个月的中介费作为佣金其他就没有费用,出租后承租方承担每月的水电气、物管、光纤、电视费用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房屋租赁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另外,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有:首先经过双方协商解决。
    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仲裁。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
    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第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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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1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