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中不能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能撤回的承诺有: 1、承诺已到达要约人; 2、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出了确定的期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一、合同订立的阶段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二、新要约是什么意思 新要约意思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将原要约条款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为了承诺,而是为了新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三、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要约撤回的方式如下: 1、要约人需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时,发出撤回要约的通知; 2、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回要约。 以下两种要约不可撤消: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综上所述,撤回要约可以通过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撤销要约的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来撤销,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要约存在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即约定了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此做了准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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