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漳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漳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08:00-12:00,(6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08:00-12:00,(10月1日~5月31日)下午14:30-17:30 二、漳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什么时间办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三、漳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 1.第一类救助对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 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4.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 5.第二类救助对象: 6..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7.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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