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劳务协议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 4、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 5、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