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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处罚:
1、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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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5 19: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