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备案制的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私募基金备案制的相关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三章基金备案 第十一条私募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应当根据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三、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办理时间 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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