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同类型的农用车报废年限不同,最长年限为12年。一般情况下为9年或者6年,但是在年限已满之后该车的安全、污染物排放达到了有关检验的合格标准,还可以延长3年。 法律依据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第二条 农用运输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6年的; (二)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9年的; (三)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里程达25万公里的; (四)因各种原因造成农用运输车严重损坏或者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五)长期使用后,整车耗油量超过企业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六)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经修理、调整或采用尾气污染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