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交房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
释义 | 逾期交房时间从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发生了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告知购房者,开发商要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我国现行房屋预售合同或现房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不可抗力条款,有些甚至把施工单位逾期交工、政府批文迟延下达也约定为不可抗力。 只要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一概免除开发商的责任,这种规定对于买方极为不利。 另外,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在此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后的责任。 即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 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此外,当事人还可协议约定其他免责事由,但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开发商到期不交房业主该如何 开发商到期不交房业主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如果开发商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将构成延迟交付。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如果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房价、利息和损失。如有不可抗力,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开发商无故逾期交房怎么办? 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只需判断其是否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交房。如果交房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则属于逾期交房。如果逾期交房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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