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社保卡全省通用吗 |
释义 | 湖北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和结算,住院费用仅需承担个人部分。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可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社保卡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不同分段进行补偿,具体标准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咨询。 法律分析 目前,湖北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所有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和结算,住院费用仅需承担个人部分。这一政策适用于整个湖北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可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核审窗口办理。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卡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1、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2、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3、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一年报销比例限额为1.1万元。 结语 湖北省已经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和结算,住院费用仅需承担个人部分。政策适用于整个湖北省。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可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待遇核审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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