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一、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父母房产过户 携带由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原件,办完公证后,带上面所有的资料及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