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无故拖欠工资如何认定 |
| 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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