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是故意妨碍消防车拘留几天? |
释义 | 阻碍消防车通行会受到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对行政处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消防车通行需让路,刑事诉讼是公民权利。 法律分析 一、如果是故意妨碍消防车拘留几天?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会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对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能起诉吗?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规定的第一项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我国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又称刑罚,是人民法院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罚。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对违反政纪的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条例给予的惩戒,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行政处罚也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限制其保持一定状态的强制手段。 消防车的通行,我们要及时的让路,让消防车通过,刑事诉讼是公民的权利如果对拘留,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人们法院起诉,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等等,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 结语 消防车通行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我们应当积极配合,及时让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行为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拘留。对于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行政处分以及行政强制措施有所区别。因此,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时让路给消防车,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二条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二)便于监视、管理; (三)保证安全。 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前,应当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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