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投标合同中的附条件合同是否可以与其他约定相互独立?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若附条件的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关系不明确的,适用主合同之规定。”附条件合同在与主合同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存在、发生效力,只要它符合法律规定,与主合同相抵触的地方,应当适用附条件合同的条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若附条件的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关系不明确的,适用主合同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十一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诚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约定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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