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房管局调得到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了房管局调得到。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 房管局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包括: 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 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产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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