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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同个体户月底前还可补缴养老保险
释义
    大同新闻网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出台政策,允许错过缴纳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最后期限12月31日将至,连日来,众多居民纷纷忙着补缴。
    过去,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不够,导致错过了参保年龄,到规定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不了15年,无法享受待遇。为解决这一问题,大同市今年出台了补缴政策,31日为最后补缴期限,逾期不再享受。
    一、农村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在参保的时候,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所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统一按照办理参保缴费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0.6计算保后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按照20%计算。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1、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3、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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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17: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