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了还可以重新签吗 |
释义 | 不用。租房合同到期了,租客继续住,而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租房合同到期了租客继续住,可以不用重新签租房合同。 一、商铺签订合同到期后如何取得优先权?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权存在,即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取暖费谁承担 租房子取暖费谁来承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是谁使用谁缴纳,即租客承担; 2、租房期间和房东的约定,在约定中有说明是属于房东缴纳的租客可不负责,没有进行约定的,是由租客在租住期间负责日常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租借居住期间,房东可不支付这笔费用。 房东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时,合同上会对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标注,能够有效避免今后的纠纷,合同上有写取暖费用由租客或房东支付的,房东或者租客不想支付取暖费是不可行的,合同上写着由谁支付就应该按约定来执行。 三、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效力怎么进行确定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的视为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有效,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