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邮政法》和《民法典》中,目前大部分快递公司执行的三倍运费赔偿明显不合理。根据最新规定,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会进一步完善。 法律分析 一、快递赔偿法律规定有什么? 1、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3、《民法典》确定的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快递赔偿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原来快递公司对丢失快件的赔偿主要依据《邮政法》47条和59条,一般赔偿消费者资费的3-5倍。但快件不是邮件,并不应该适用《邮政法》,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适用的法律本身就出现了错误。而新规定实际上却明确了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民法典》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将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它们实际价值。 由此可见,关于快递赔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邮政法》和《民法典》中,目前大部分快递公司都执行的三倍运费赔偿,就是将货物丢失后只赔偿三倍的运费。其实这是明显不合理的,因为很多时候货物是比较贵重的,只赔偿三倍运费可以说是杯水车薪。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会进一步完善。 结语 快递赔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邮政法》和《民法典》中。根据相关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毁损或内件短少,赔偿金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对于快递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等情况,快递企业应按照与用户的约定进行赔偿,若无约定,则按照保价金额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新规定明确了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将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当前,大部分快递公司执行的三倍运费赔偿被认为不合理,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将进一步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八章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第一百零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优先运输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或者缔约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证明他是在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的,就实际承运人履行的运输而言,有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但是依照本法规定不得援用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二十一条 托运人和收货人在履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无论为本人或者他人的利益,可以以本人的名义分别行使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条所赋予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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