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报医保需要的手续跟证件如下:
 1、个人住院时,主治医生签发的住院病历;
 2、住院所需费用的清单;
 3、住院所需费用的各种发票;
 4、医院财务开具的出院小结;
 5、主治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书;
 6、就医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7、就医者的社保卡。
 报医保需要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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