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行为人故意在道路上实施别车危险行为,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     2、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追逐竞争,情节恶劣的行为;     3、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争,情节恶劣;     4、追逐竞争是指驾驶机动车相互追逐或追求速度的行为,即通俗意义上的飙车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