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方如果想要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男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男方无法继续抚养的能力或者孩子的真实意愿是与女方生活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