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工作了一个月以上的话,但未满六个月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满六个月到一年以内的,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