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的财产保全费能退吗? |
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因为并不是因为错误的保全而使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达到破产条件,所以开始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法院宣告破产开始进入破产程序。 一、公司破产清算一般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以上时间。公司的清算开始之后,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非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非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首先,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其次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进驻破产企业;然后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公司价值,并进行登记;最终召开债权人会议,注销原破产公司登记,清算组撤销。经过以上程序,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才正式终止。 三、破产程序能停止吗 破产程序不能停止。破产程序一旦开始,将是不可逆的,因此也是不可以中止的。因为如果已经启动了破产,那么在申请破产之后,公司的财产就应该交给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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