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有义务垫付伤者医疗费吗 |
释义 |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所以肇事者可以不垫付,但是保险公司是有垫付的责任的。 一、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但是如果伤者自己没有钱医治,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也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那么肇事方就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先行垫付医药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有人受伤需要治疗的,那么由于事故刚发生,并不能确定需要治疗的一方就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故此是不能要求没有受伤的一方垫付医药费的。此时为了避免伤情恶化,需要由患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 二、被酒驾撞车保险公司理赔吗 被酒驾车撞车后,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受害人遭遇的人身损害予以赔付。当肇事司机醉驾时,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三、开车故意撞人构成什么罪 开车故意撞人构成的犯罪如下: 1、故意开车撞人,若仅是想要给对方身体造成损害的,此时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2、若是出于想要剥夺对方生命权,而故意开车撞向对方的,往往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3、要是故意开车撞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的,那么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愿。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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