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2、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有效避免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 6、省时间、更方便,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不需要两头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办完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