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范围 |
释义 | 女职工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生育后引起的医疗费由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待遇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需凭相关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收缴、支付和管理,存入专户并计息。机构可提取管理费用,最高比例不超过2%。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 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生育引起的医疗费由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缴、支付和管理,银行应计息并转入基金。管理费不超过基金的2%,不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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