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无遗嘱能否办继承公证 |
释义 | 无遗嘱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在继承中,没有遗嘱的,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这一种继承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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