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胁迫出具的借条是否有效
释义
    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一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是: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2、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3、当事人是被欺诈或被胁迫订立合同的;4、请求撤销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中的受损害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强迫写的欠条无指纹有效吗
    无效,可以申请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二)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22: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