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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所属非共有是什么意思
释义
    产权非共有指的是独立产权,与其他人无关,产权非共有就是不能共同拥有,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只有一本产权证。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产权非共有和产权共有的本质区别在于产权比例,产权非共有的产权人为100%,产权共有的产权在房产证的附记中注明各自的权利比例,在以后出售中,可以按照该比例分得售后的款项。产权共有人只有待该房产的所有人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抵押,换句话说产权共有人没有单独处置房产的权利。
    产权共有和产权非公有是完全不同的,产权共有人是没有权利单独处置房产的,大家一定要分清楚这两个概念,避免混淆概念而造成的麻烦。
    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产权的功能包括:
    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
    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1、产权所属共有:
    产权所属共有,是指一个产权,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产权又分为两种:“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每个人的固定份额都不一样,根据自身份额的大小,享受自己份额的利益和责任。“共同共有”,所有的产权人,都享受同等的权利和责任。
    2、产权所属非共有:
    产权所属非共有,就表示产权是私产,拥有个人产权。
    非共有产权,就相当于现在人们买房。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处置权。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居住,或者出租、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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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3: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