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 1、户口簿、身份证、父母身份证,申请人无当地户口的,必须携带原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申请人必须携带护照或身份证; 2、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不需要户口簿反映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 4、2寸彩色照片3或4张; 5、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