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种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
| 释义 |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所作的划分,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则是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并与他人相区别的标志。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并且是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方始列入。 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构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划分。 一、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区别 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 2、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也比较早,我国首部保护 3、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卷烟和人用药品。而服务商标则全部为自愿注册,不存在强制注册。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标使用是在具体商品上。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商标使用在具体服务中。 二、申请证明商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证明商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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