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按揭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释义
    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未付清全部房价款前无权分割,另一种认为已取得所有权可分割。实际上,按揭人在贷款过程中拥有房屋所有权,离婚时可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屋变价并优先受偿,其中,并不存在将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转让银行的环节。所以,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针对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的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按揭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取得,因此不宜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取得了所有权,尚未还清的只是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因此应当可以进行分割。根据金融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0 18: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