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要求 |
释义 | 该段内容介绍了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包括受乡(镇)村建设规划的影响、分户导致原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地迁入农户无住房等。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也有标准。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分析 以下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如果受乡(镇)村建设规划的影响,需要搬迁重建; 2.如果由于分户,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3.如果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没有住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占用土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农村村民占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次,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宅基地使用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最后,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会议的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综上所述,农村村民占用土地,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占用土地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宅基地使用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符合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会议的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结语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有三种,分别是受乡(镇)村建设规划影响、分户导致原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没有住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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