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抢栽抢种抢建认定的依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建筑物是在政府书面告知后建设。 2、建筑物明显不具备使用功能。例如在没有生产养殖业规模的情况下大量建设厂房、牛棚、鸡舍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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