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7.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8.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