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怎么分割夫妻的财产 |
释义 |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离婚了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子,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处理: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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