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其中写明了要约的期限是否还能撤消
释义
    写明了承诺期限的要约的话,那么就是指的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之内不进行撤销;也就是说在这个承诺有效期限之内,对方是没有撤销权的,只能履行下去直到承诺期限过期,过期之后,那么这个承诺是可以进行撤回的但是不可以撤销,但是要约可以进行撤销。
    一、怎么区分要约和承诺
    1、承诺和要约是一对相对人的行为,两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共存的。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规定的期限。要约没有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答复。3、承诺必须是被要约人的答复,其答复的内容和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4、承诺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要约都可以,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二、收购期限是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三、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如何区分
    撤销要约和撤销要约的区别在于:
    1、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通知;撤回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方。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防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撤销生效后,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要约方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通知;撤销通知必须在相对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相对人;要约属于可撤销要约。
    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明确要约不可撤销;被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准备履行合同;
    3、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了效力,对方失去了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有效的要约。
    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4 1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