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工伤二次手术申请流程详解 |
| 释义 | 工伤认定申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在收到结论后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申请后,需将第一次鉴定的病历资料交给第一次鉴定的机构封存,并等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知进行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无论升级还是降级。 法律分析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从你收到鉴定结论当日算起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要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将第一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交到你第一次鉴定的机构,由他们把资料封存,然后你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知你带资料去鉴定,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出具的鉴定结论不管是升级别了还是降级别了,都为最终结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法》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拓展延伸 工伤二次手术申请的必备材料和流程解析 工伤二次手术申请的必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证明、医疗证明、手术医生意见、手术方案、病历记录等。申请流程如下:首先,患者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工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其次,单位将材料转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一旦工伤认定通过,患者可以向医院提交手术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证明。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手术方案,并征得患者的同意。手术完成后,医院将出具手术医生意见和病历记录,患者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最后,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工伤二次手术申请。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您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病志资料,并由第一次鉴定的机构封存。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安排时间通知您进行鉴定,其结论将被视为最终结论,无论是升级还是降级。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二次手术申请需要提供工伤认定证明、医疗证明、手术医生意见、手术方案和病历记录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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