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按照共有物进行处理,对于共有物的分割,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分割同居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 1、“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3、“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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