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管部门应当记录交通事故中哪些内容和措施 |
释义 |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是多少? 第一,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第二,扣押、检验与鉴定。扣押相关物品期限为30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相关检验、鉴定,约定检验、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 第四,申请上级交管部门对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作出的期限为受理之日起3日内。 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是多久? 第一,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第二,扣押、检验与鉴定。扣押相关物品期限为30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相关检验、鉴定,约定检验、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 第四,申请上级交管部门对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作出的期限为受理之日起3日内。 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是多少? 第一,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第二,扣押、检验与鉴定。扣押相关物品期限为30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相关检验、鉴定,约定检验、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 第四,申请上级交管部门对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作出的期限为受理之日起3日内。 交通事故调解前怎么向交管部门申请复议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3、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义务,伤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起诉。 交管部门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于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案件的事故认定书制作在检验、鉴定结论出来后5日内。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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