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总承包的工程和施工有何不同
释义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是两种不同的承包形式,前者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后者则负责整个工程的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施工任务。
    法律分析
    1、定义上: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2、承包范围上: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施工总承包的范围是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拓展延伸
    总承包和分包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及区别
    总承包和分包是在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两种合作模式。总承包是指由一个主要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而分包则是将工程划分为不同的部分,由多个承包商分别负责各自的施工任务。总承包模式下,主承包商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但也能够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和一体化的管理。而分包模式下,各个分包商可以根据自身专长承担相应的任务,更加灵活。在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时,需要考虑项目规模、工期、技术要求等因素,并综合评估各自的优缺点。
    结语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合作模式。工程总承包包括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承包,而施工总承包则是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总承包提供全面的服务和一体化的管理,承担更多责任和风险;分包则更加灵活,各分包商根据专长承担相应任务。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需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期、技术要求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3 14:27:45